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和入党材料移交等工作的通知

外语党发〔2018〕13号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和入党材料移交等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和入党材料移交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区分五类情况,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
1.对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应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校内转移手续。对其他境内升学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升学单位党组织。
2.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对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特殊情况难以马上转出的,个人应提交书面申请,经党支部书记签署支部意见、学院党委审查同意后,可将其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院党委,待条件具备后及时转出。

4.对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5.对出国(境)工作或学习的延期毕业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党委。党员出国(境)前,其所在党支部应开展行前教育,要求其向学院党委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填写《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专区-党建工作”一栏下载),报学院党委审批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办理程序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的原则是“应转尽转”。

6月17日前,毕业生党员应首先向即将去到的单位或居住地的党组织咨询介绍信抬头名称、转入单位名称,然后报所在党支部进行信息登记。

6月18日前,党支部经办人要认真核实党员的相关信息,汇总填写《2018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集中办理)》(附件1),确保各项信息无误后,电子版报至学院党委。如有《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申请表》(附件2)及个人书面申请材料,请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

6月19日前,学院党委审核后报送至组织部审核。

6月25日—6月29日,学院党委集中办理转出手续。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省内其他党组织的,学院党委经办人在广东省党务管理系统进行相应操作即可,一般无需再开具纸质介绍信。组织关系转到省外的,须在广东省党务管理系统进行相应操作,同时开具抬头为“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的纸质介绍信(系统可打印),统一到组织部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省外手续。

三、入党材料管理和移交

入党材料是党员个人基本情况和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真实记录,是党组织对党员进一步培养教育和管理使用的依据。请各毕业班党支部进一步加强入党材料审核、归档和移交工作。
各毕业班党支部对转出组织关系毕业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应做好清查和整理,所在年级负责老师填写好《学生党员档案移交清单》(附件3)电子版和打印版,连同入党材料一起交至学校档案馆学生档案室。移交清单(纸质版复印件、电子版)请于7月15日前发至学院党委邮箱备案。

       附件:1.2018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集中办理)

                 2. 《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申请表》
                 3.学生党员档案移交清单

 

 

 

 

yl6809永利官网党委

2018年6月5日

 

 

 

 

(联系人:华毅;电话: 020-84113133;电子邮箱:flsparty@126.com)

 

扫描此二维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