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学院——教师招聘(博士学历)
北京教育学院成立于1953年,是北京市教委直管的成人高等师范院校,主要承担北京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师与管理干部的本、专科学历教育及继续教育,同时负责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2016年拟公开招聘信息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
2.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善于与人交往,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身心健康。
3.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就业派遣资格,非应届毕业生限北京户籍,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
二、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
需求岗位及专业详见附件1《北京教育学院2016年拟招聘计划》。
以下为与我院专业相关的招聘岗位: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生源限制 | 发送简历邮箱 | 备注 |
英语教育 | 博士 | 1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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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82089140
邮箱:见拟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四、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请将简历以文件夹压缩包形式提交。
应聘主题及压缩包名称均为:应聘岗位编号+姓名+最后毕业院校+学历+专业
简历投递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过期不再接收简历)。
五、其他说明
1.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研究生学历,同时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外地留学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就业报到和落户手续的相关要求。
3.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为外地生源办理进京入户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为编内人员。在聘期内被聘人员享受用人单位同类的待遇。
北京教育学院
2015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