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l6809永利官网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国家助学贷款是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和住宿费的主要措施。为了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对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宜做以下安排: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一)学生提交回执

        已在生源地申请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含2017级新生)将受理证明(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回执单(农信社)或者其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回执证明于9月6日(周三)前提交至学工办(外院大楼303室)。辅导员或附属医院学生科工作人员须在回执中的高校填写部分填入“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二)各学生培养单位提交本单位汇总的回执

        各学生培养单位需填写《yl6809永利官网2017-2018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统计表》(附件1),于9月8日(周五)前将回执与统计表的纸质版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三)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处理

        部分回执要求加盖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学生处将盖章后的回执统一交回各学生培养单位,由各培养单位发回给申办的学生。其余不需要盖章的回执由学生处保存。

(四)特别提醒

    1.生源地确认高校办理回执信息的截止时间一般为9月底(各经办银行可能有不同要求),逾期将不能再办理此业务,学生当年将无法成功申请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务必按时提交材料。

    2.贷款合同由学生保存不需要提交;回执上如有由学生个人保存的部分请学生务必撕下自行保存;

    3.学生培养单位应向学生核实学费、住宿费缴纳情况,指导有需要的学生办理缓交学费、住宿费手续。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一)申请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并被我校录取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满18周岁的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同一学年未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6.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2,此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与其他材料一起装订,另一份单独提交);

    2.《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资料确认书》(附件3)一份;

    3.《国家助学贷款培训问卷调查表》(附件4)一份;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一份;

    5.学生父母身份证复印件(A4纸)一份;

    6.学生家庭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7.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纸)一份;

    8.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A4纸)一份;

    9.《yl6809永利官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附件5)原件(正反面需印在一张纸)一份(如所在地方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无法在调查表上加盖公章的,本科新生可请原就读高中在表上盖章;其他年级的本科生可提供本人往年的《调查表》、受助情况证明;研究生可提供本科阶段或往年《调查表》、受助情况证明);

    10.其他证明材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下岗证、失业证、低保证、残疾证、父母离异证明、孤儿、受灾等(材料所盖章为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单位方为有效,A4纸);

    1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附件6)一份;

    12.《yl6809永利官网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承诺书》(附件7)。

    13.未满18周岁的学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同意申请贷款的书面证明。

(三)各学生培养单位审核要点及需提交的材料

    1.检查每位学生填写的表格的准确性;查验学生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并在每一份复印件上加盖“经核对与原件相符”的印章,核对老师需签名;

    2.每个学生的材料必须按照装订顺序进行装订(附件8、9),使用打孔专用夹子装订(由培养单位自备);

    3.《国家助学贷款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10),仅需提交电子版;

    4.《2017学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明细表)》(附件11),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5.学生培养单位见证人签字印鉴样本(附件12)。

(四)办理流程

        各单位应向学生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受理流程如下:

    1.学生处举办国家助学贷款宣讲暨申报培训会。请有意愿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培养单位辅导员或附属医院学生科工作人员以及每个培养单位指定一名协助贷款工作的助理辅导员参加培训会。(南校园 9月8日14:00-15:30;文科楼108室)

     2.9月11日前,学生提交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3.9月25日前,各培养单位完成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的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纸质版交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4.10月16日前,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贷款材料;

     5.10月31日前,校园地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审核学生贷款的材料,确定贷款学生名单;

     6.11月召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签约仪式。

(五)注意事项

     1.申请学生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借款学生的申请资格;

     2.所有的表格、文件资料都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

     3.所有上交材料应为A4纸大小,如不是A4纸大小的,请贴在A4纸上(新生填写的《yl6809永利官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不需粘贴在A4纸上);

     4.学生所提交材料的重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收入金额等)不能有任何修改、刮擦、涂划和重笔;

     5.学生提交的材料均须使用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不可使用传真件。

     6.根据经办银行要求,申请贷款各环节的截止时间是明确的,请各学生培养单位注意工作时间安排,避免因材料反复修改而影响贷款办理。

 

三、研究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展期

        2017级研究生新生如果在其他高校就读期间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且现在需要办理展期的,请将展期材料提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四、报送方式

    纸质材料:南校区261栋(紫荆园餐厅旁)101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电子版:zxdk@mail.sysu.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材料名称。

 

 

(联系人:林老师 020-8411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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