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团委《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省委和团中央关于共青团改革攻坚的工作部署,根据《团章》和《广东共青团整治软弱涣散基层组织三年行动“命脉工程”实施方案》(团粤发〔2018〕12 号)要求,以“智慧团建”为总牵引、总抓手和总阀门,从严从实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全面规范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2018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所有2018届毕业生团员都需按要求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包括28岁以下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自行安排时间开展本院系团员组织关系转出的有关事宜,请在9月30日前完成。在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之前,须认真检查是否有已交团费但没有注册的团员,予以补盖注册章。团员证上“组织关系接转”页填写团员转出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公章。
一、省内去向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
省内团组织关系转接(包括升学、就业、自由职业、暂缓就业等情况)只需在智慧团建系统走线上流程,不需开具介绍信,请按照《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关系转接规范性指引》(见附件1)要求进行操作。如有关于系统的疑问,可联系020-37804609,余洁珺。
注:升学的毕业生团组织关系需要暂时挂在原本学校下属的支部,9月份新生入学后才能进行升学学生的团组织关系转接。
二、省外去向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
如果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往外省,需在智慧团建系统进行“组织关系转接——转至广东省外”的操作,并开具介绍信并确保团员落地,收到回函。
1、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直接开具,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可根据校团委提供的模板(见附件2)自行打印,落款盖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公章。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应保留存根,以备查考。
2、团员档案须装入学生档案一并寄出,团员证及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予毕业生团员本人携带。
三、补办团员证流程
遗失团员证的团员需到校团委补办团员证后方可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请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统一收集整理好相关补办申请信息后,提交申请表到校团委办理。校团委原则上不接收毕业班团员个人提交的补办申请。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统一收集整理好申请补办团员证的团员信息(包括学号、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入团时间、入团地点和单位、团费交至时间等),填写《申请补办团员证团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并盖章;
2、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统一收齐补办团员证团员的小一寸照片(请在背面注明姓名,学号)、《申请补办团员证团员信息统计表》一式两份,以及5元/人的工本费,交校团委办理。
办理地点:北校园护理学院六楼604,电话020-87331239;南校园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308室,电话:020-84113187;东校园明德园6号321室,电话:020-39332232。
四、暂缓就业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管理
暂缓就业毕业生团员的组织关系请在智慧团建系统转入yl6809永利官网“暂缓就业团支部(总支)”,暂缓期满后(2年)应及时转出。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要严格按照团员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对暂缓就业毕业生团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要通过适当形式将暂缓就业期间定期缴纳团费等有关团员的责任、义务和教育管理要求等告知暂缓就业毕业生团员。
附件1:《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关系转接规范性指引》
附件2:共青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模板
附件3:申请补办团员证团员信息统计表
共青团yl6809永利官网委员会
2018年6月21日